辩论: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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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蚊子叮了一个包 支持 反方 说:

衣物等日常物品都没有的话,那来交往。也不存在还的问题,因为就是自己的,你有权任意处理。小偏题目略有不当,至多男方维护关系的手段不恰当,这就是分手。情绪诱导下模式B:故事中女方出轨先,其它不变。那么财物问题是否变质?正反占比变化莫?想想个人能影响多少呢,对类似故事开炮而已。

2016-08-06 00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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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e 支持 反方 说:

你買的,我早丟了!不會穿在身上。

2016-07-08 23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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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喜 支持 反方 说:

没必要。没碰到这样的奇葩。

2016-07-05 16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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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情 支持 反方 说:

恋爱也是投资,投资失败而已,说明你自己没眼光,恋爱不花钱,那不纯扯淡嘛

2016-06-23 10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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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 支持 反方 说:

女生当初跟男生在一起,也是出于喜欢他,而不是为了分手,而且也同样付出了很多,身体也好,青春也罢,这些对于女孩子来讲,都是非常珍贵的东西。如果曾经跟他恋爱的那个女孩不再爱了,那她一定是对你失望了,不要怪女孩子无情,看看自己的德行吧。

2016-05-05 16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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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念、唯一 支持 反方 说:

“极品男”的做法有点极端了,女人要是真心想和你分手的话,你用十头牛都拉不动的,她没给你戴绿帽已经是感谢天感谢地的了,这样做又是为那样呢?内裤是不是还要脱了留给下一任?理性点、绅士点比较好,毕竟人家是女的。

2016-05-04 23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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