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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儂本多情 支持 反方 说:

是男人吗?曾经相爱过 就别这么抠门 人家身体都给你了.

2015-12-02 1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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珊儿 支持 反方 说:

这种情况下只会觉得这男的小气!可惜不是我,是我我就当街脱给他

2015-12-02 17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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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朵 支持 反方 说:

未婚之前、恋爱过程中,不会接受对方送的稍贵的实物礼品,一起吃饭看电影散步……这些都可以。所以,我好像没什么发言权。但突然看到这样的标题,还是蛮反感的。还当街脱~女方可以就近找个卫生间。对方无耻不代表女方得配合他的无耻!

2015-12-02 17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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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的理想 支持 反方 说:

既然是极品了,何必顺他的意。对于这种人,必须不妥协。

2015-12-02 16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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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我,你怕了吗 支持 反方 说:

坚决鄙视如此小气的男人,和平分手才是正理,死拖着不分手只会更破坏好感。况且恋爱期间双方都有花销,没必要分手了钱财上还要分得一清二楚,这与离婚不一样。

2015-12-02 16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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