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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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iao~ 支持 正方 说:

我也曾经遇到这样的极品前任!太可笑了,只能说当初被爱模糊了眼,果然钱财是最能验证人心!为了避免他的纠缠,我是该扔的扔,该还的还,只是不想再被他恶心下去。

2015-12-02 16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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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妆陌 支持 正方 说:

虽然对于分手就要回物品的男士有所不耻,但是既已分手,返回也无妨。徒留伤悲,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物品。在结婚前看清了对方,是自己的幸运!!

2015-12-02 15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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