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尘埃照大千 支持 正方 说:
这还像个大老爷们吗?不像话,好合好散嘛。真要碰上这样的人,直接走人理睬TA干吗。钱财之类要是不确定的话最好咨询下律师,该拿回的还是要拿回,毕竟有些钱财也是父母长辈的心血,多少应该要拿回来(针对这个情况对方也应该理解不能贪否则过分了)。
2016-11-28 0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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