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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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你一起看星星 支持 反方 说:

那种分手后提出要回投入的人绝对是渣儿!

2017-04-08 14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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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流中鱼儿 支持 正方 说:

过去了就让她过去。。。。。。

2017-02-28 09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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迦南 支持 正方 说:

分开了,不占对方便宜。但也没必要分的那么清,毕竟当初肯定是有好感,才走到一起的,给自已留点风度和回忆不是更好吗?

2016-12-19 12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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尘埃照大千 支持 正方 说:

这还像个大老爷们吗?不像话,好合好散嘛。真要碰上这样的人,直接走人理睬TA干吗。钱财之类要是不确定的话最好咨询下律师,该拿回的还是要拿回,毕竟有些钱财也是父母长辈的心血,多少应该要拿回来(针对这个情况对方也应该理解不能贪否则过分了)。

2016-11-28 09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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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中漫步 支持 正方 说:

事情到这一步,也只能无语了。

2016-11-26 14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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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缘分 支持 正方 说:

要是男方这么绝,干脆点,何必拖泥带水

2016-11-23 13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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