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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遐想 支持 正方 说:

这样的男人离开正确的选择。

2018-03-27 15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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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ckal 支持 正方 说:

拿钱砸到她想死,另外加一句:滚

2017-10-17 13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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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没爱过 支持 正方 说:

出来混 早晚都要还的!出来混 早晚都要还的!出来混 早晚都要还的!

2017-08-13 02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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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来敲门 支持 正方 说:

建议姑娘努力挣钱,用钱砸死他。这种心智不成熟的男人,尽早分开为好

2017-06-09 16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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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Rain 支持 正方 说:

要就给ta喽,就算为以后永不再见这种渣一样的小人。

2017-05-30 00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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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 反方 说:

相爱就要珍惜,不爱了就果断分手。爱过就不要继续伤害!恋爱花销正常。钱永远没有情重要!

2017-05-17 23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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