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分手了,女方要退还彩礼吗?
国某与王某未办结婚证举行婚礼,同居10年育有二子,双方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56000元,法院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 有人说没结婚退还是应该的,但也有人说10年同居并且生娃实质是等于结婚,不该退,你怎么看?
正方:不退。实质结婚情况不该退
反方:退。未办证不属于结婚应该退
南希 支持 正方 说:
如果这两孩子是男方的,构成实质婚姻,不退也有道理。
2021-03-10 17:23
高明 支持 反方 说:
如果这两孩子不是男方的,应该退,因为这不是共同生活,而是帮忙。
2021-03-10 16:12
高明 支持 正方 说:
2021-03-10 16:07
华屿峰 支持 正方 说:
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同居生活那么长的时间,已经形式上的夫妻了,彩礼不应该退还
2021-03-10 14:38
阿甘1976 支持 正方 说:
:同居10年育有二子,双方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56000元,法院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判决合情合理,应该将这男人再打一百大板。
2021-03-10 13:23
老酒 支持 正方 说:
按题中之义:同居10年育有二子,双方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56000元,法院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判决合情合理,应该将这男人再打一百大板。
2021-03-10 08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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