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如何看待“婚姻登记异议期”?
今年上海两会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,婚姻登记时增加两周时间的异议期,期间建议双方进行婚检,信息披露,如病史、婚史、个人债务等。你怎么看呢?
正方:支持,规避冲动结婚的风险
反方:不支持,没必要多一个流程
破落枫 支持 反方 说:
这是粗暴干涉个人自由。
2021-06-17 16:16
老酒 支持 反方 说:
无聊的提案年年有 无聊的提案年年有
2021-03-24 23:21
JERRY 支持 正方 说:
听说过很多领完证没几天就离婚的,但是却没听说过谁后悔结婚晚了两个星期的。所以我觉得有个缓冲期还是要好一点,可以避免那些一时冲动或者被人欺骗而结婚的人事后后悔。至于那些说觉得会增添麻烦的,我觉得如果真的有心结婚的,跑多一趟民政局或者直接在网上视频验证,都是件小事!
2021-03-20 10:43
源渝 支持 反方 说:
适龄纯正自由爱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最好!为什么又要用法律歧視操控已然的婚姻?拿公薪搞无聊!
2021-03-19 10:50
这个提案建议要不得。沒有了私隠:因病、婚史、债务等……而被法律歧视。还是私底下多多了解了解对方就是,多点时间好吗?祝福好运,好运二字永远存在。
2021-03-19 10:31
恋人99 支持 反方 说:
没必要,结婚真的需要冲动。有些人了解十年,结婚一天就离的也有。
2021-03-09 1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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