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论: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?

新《民法典》的“离婚冷静期”规定:提出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。有人称这是治标不治本,浪费时间而已。 有人则称,这是理智战胜冲动,有利于缓解矛盾的有效途径。你认为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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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梦 支持 反方 说:

觉得没必要,我想很多人不单单是因为“他用了我洗脸奶”这一件小事才会萌生离婚的想法的。

2020-09-30 09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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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hf88 支持 反方 说:

没必要,想离婚的肯定想了不是一两个月,再延长一个月无任何意义

2020-08-28 16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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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落里的斑斓 支持 正方 说:

给了一次破镜重圆的机会,如果两个人都想回头也未尝不可。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心意已决,30天而且也不会影响到什么。

2020-07-27 16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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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末清风、、、 支持 正方 说:

只能阻止冲动离婚的人, 真正要离婚的人一个月后还是可以离婚的。

2020-07-27 09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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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gquxm 支持 正方 说:

当然有必要,尤其对有孩子的家庭来说。情绪是恶魔,爆发的时候是无法控制的,但如果给一段时间给一段距离,给一段双方心情放飞的时间,或许会有一个更好的答案

2020-07-17 00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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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af 支持 正方 说:

婚姻还是原配的好,冷静冷静,别受外围因素的影响!

2020-07-15 09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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